第775章 英雄所见略同
江来就觉得很奇怪,马凯泽和曹轩都很奇怪,准确的说是他俩的‘女朋友’都很奇怪。
戎小冉知道自己的男友创业成功,而且分红了3000万,竟然没有表现出太过高兴,似乎那不是分红3000万,而是家里给打了300块的生活费。
如果说她家里是豪富之家也就算了,偏偏戎小冉是个清贫人家的孩子,甚至因为家里的经济压力放弃了保研资格,想要提前工作。
而她对于未来资本的好奇,对于自己将要去未来资本的实习的事情,兴奋程度明显要高于自己男友成为了亿万富豪这件事,难道她不明白一个19岁在校大学生创业成为亿万富豪的含金量?
江来不认为她不明白,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而且如果她笨,也绝对不能一路考上折大,也不可能长这么漂亮还把自己保护的这么好,所以江来就觉得她脑回路就很清奇。
但清奇归清奇,至少还有逻辑可言,说不定戎小冉不是不高兴,只是没表现出来罢了,毕竟出身贫寒的人总是有更大的志气,更希望靠自己的努力获得自己的成功,相对会克制自己一点也能说得通。
相比之下曹轩的第114次表白失败就很难理解了。
根据凯子所说,曹轩每次减肥20斤,那个叫苗淼的女孩都会来学校看曹轩,两人一起吃饭,看电影,去游乐场,和大学生情侣一般无异。
这就排除了那个‘淼淼’对曹轩完全无感或者讨厌的可能性,如果真讨厌,也不可能表白114回,谁又不是傻子。
按照江来之前的判断,不管对方是想要吊着曹轩,纯粹把曹轩当成鱼养,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如此干脆的拒绝,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就算是为了曹轩能帮她父亲还债,她至少也应该考虑考虑,犹豫一下,这不是拜不拜金的问题,而是人面对一个能让自己脱离巨大困境的机会时,是肯定会犹豫的,这是本性使然。
江来的第一想法就是曹轩可能隐瞒了什么重要信息,或者说是有什么重要信息是曹轩也不知道的。
“呜呜呜~老大,张无忌他妈说的对,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我又被骗了,她还是不同意...”
大学城小吃街的一家露天烧烤摊上,全国最有钱的三个大学生坐在那吃着香料很重的肉串烤鱼,喝着廉价的啤酒,诉说着各自的伤心事。
江来没有回答曹轩,只是举杯和他碰酒,他觉得曹轩现在要的不是什么客观分析,而是情绪上的安慰,何况也看不出他有多难过的样子,倒是马凯泽说道: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轩哥,咱学校各院各系不说美女如云,但比苗淼气质好,身材好,长相好的女生,没有三五十个,十个八个还是能找到的吧,何必非得再这一棵树上吊死。”
马凯泽本意是引起曹轩的反唇相讥,因为以往他只要说这种话,曹轩必定会马上进入战斗状态,吵两句嘴让他分分心也好,但这次曹轩却没有太应激的反应,只是一口闷了杯中啤酒,满眼忧愁的说道:
“你不懂~不一样的,对我来说淼淼是不一样的...”
这话一出,江来和凯子瞬间就进入了状态,啥状态?当然是吃瓜状态!
男人三分醉,再做出这种状态,那就是要袒露心扉了...
但是俩人等了半天,曹轩哐哐又炫了三杯啤酒,愣是没憋出一个屁来。
“你倒是说啊!”
马凯泽等的有些不耐烦,忍不住出声催促,曹轩却一脸迷茫:
“说啥?”
“你...就说你的淼淼哪里与众不同,说出你们之间的故事!”
江来对这话投了赞成票,在一旁默默点头,没别的,就喜欢吃瓜,过年回老家街坊婆媳吵架他都能靠着门框听俩小时,这种兄弟的瓜怎么能错过?
面对二人殷切的眼神,曹轩似乎下了某种决心,对着瓶子仰头咣咣又是一瓶,然后微微喘气眼神空洞的看着桌上的黑乎乎的烤鱼,就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
“我第一次见苗淼时是幼儿园,那时候我爸经常得罪人,常年东躲西藏的,我被寄养在依县一个亲戚家里,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依县的市直幼儿园,我记得那天苗淼穿了一个白色的小洋裙,扎了两个小辫子......”
其实两人的故事并不复杂,一个青梅竹马+再续前缘+拯救白月光的故事。
曹轩的老爹老曹以前虽然也挺有钱,在社会上吃的也开,但就一点,仇家多,以至于曹轩小时候那段时间跟着老爹居无定所。
老曹5岁至10岁阶段是在依县一个表叔家里生活的,而苗淼是曹轩记事起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好的朋友,两人同一所幼儿园,同一所小学,苗淼家和曹轩表叔家住的也近,自小学起俩人就一起上下学。
曹轩小时候很内向害羞,经常被人欺负,而苗淼的性格却极其活泼外向,可以说是有点调皮捣蛋,同时又带着点东北女孩特有的泼辣,她虽然个子小,但嗓门大,也算是能保护得了曹轩,两人天然性格互补,一起度过了一段快乐的童年时光。
但两人的缘分只维持到曹轩10岁那年,也就是小学三年级就戛然而止了,老曹终于立稳了跟脚,曹轩被老曹接回了哈市,住上了小洋房,上了哈市的重点小学、中学。
而两人的再次相遇是好几年后,曹轩初中毕业暑假的时候。
那天曹轩去家里的洗浴中心洗澡,在吧台遇到了一个来应聘服务员的小女生,原本曹轩是没在意的,但是随意扫了一眼后,他整个人都不好了,站在吧台前唯唯诺诺询问是不是招服务员的小女生正是苗淼。
要知道那时候曹轩才初中毕业,苗淼又能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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