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婚前的约法三章

  沈晚澄扶额,正想给沈瑶解释。

  顾瑾行先开口说话了。

  “沈瑶说的对,婚姻大事,即使仓促,三媒六聘也一样不能少。”

  沈瑶愣了愣。

  嗯?

  她刚刚说的话是这个意思吗?

  她的意思分明是她们两个人坐着一会就将结婚的事定下很草率好不好?

  只听顾瑾行又说。

  “既然我们已经说定了,过两日我就让家中长辈上门与你外公细谈提亲下聘的事。”

  沈晚澄也有点发愣,她是没想到顾瑾行想要大办。

  刚刚她和顾瑾行谈的内容主要是婚前的约法三章。

  第一,要签署婚前协议,婚后夫妻双方财务各不干预,家庭开销由男方全数承担。

  第二,夫妻双方有义务配合对方出席任何需以夫妻身份出席的场合。

  第三,不论公开场合还是私下,夫妻双方必须给予对方足够的尊重,任何时候都有义务维护对方的名誉。

  第四,有关子女的任何事,夫妻双方都应该有知情权,但最终决定权归属女方。

  第五,男方若是出轨(不论精神出轨,还是肉体出轨),立即离婚,男方身家的百分之五十分割给女方,剩下的身家以及家族继承权,必需给与双方的子女。不能分于他人。

  沈晚澄决定和顾瑾行结婚,一是因为顾瑾行不论自身和身家,家世都已经是她现在遇见的顶配了,若是迟早要结婚,不如选一个好的。

  二是,她已经怀了顾瑾行的孩子,虽然她有足够的信心和能力自己带好三个孩子,但是一个健全的家庭总归是好过残缺的家庭。

  所以顾瑾行对于沈晚澄来说真的是足够好的结婚对象了。

  而上面提到的约法三章,主要是沈晚澄觉得两人没有感情基础,需要正式的约定去稳固这个关系。

  而且比起感情和口头约定,沈晚澄也更相信白纸黑字留下的字据。

  协议基本上都是沈晚澄提出的,顾瑾行每一条都基本没有怎么考虑就答应了。

  第一条协议沈晚澄是出于她自己的身份提出的,一是因为许平涛正考虑让她继承贺氏产业,如果沈晚澄和顾瑾行结婚财产不独立,许平涛可能就直接放弃这个想法了;

  再者,沈晚澄也自信她以后创业挣下的产业不会比顾瑾行拥有的差多少。

  第二三条,沈晚澄是为顾瑾行提出的。

  顾瑾行为什么会选择她,真实原因沈晚澄现在也只是猜测,不外乎家族争斗需要他成家,娶一位妻子;

  或者需要一个顾瑾行相对相信或者他觉得容易把控的人来占据他妻子的位置,不让家里或者别人设计他娶不想娶的人。

  但是她自问能为顾瑾行或者说为这段婚姻做的,就只有不论在顾家还是公众面前,都扮演好一个知书达理,拿得出手的妻子,给足顾瑾行面子。

  至于第四条,这是沈晚澄的底线。

  沈晚澄既然决定了生下这三个孩子,她就已经下定了决心对他们三个负责。

  而她自己生下的孩子,即使孩子的生父也没有指手画脚的权利。

  其实知道肚子里面是三个,许平涛问沈晚澄孩子跟谁姓的时候,沈晚澄本来想的是三个都跟她姓。

  毕竟三个孩子都是她的宝贝,若是一个跟了许平涛姓许或者姓贺,那这个不姓沈的孩子,会不会以为自己不被沈晚澄喜欢,才只有他不信沈呢?

  毕竟都说双胞胎多胞胎之类的,孩子的心理健康是最需要父母关注的点。

  现在他们都还在肚子里,谁也不知道他们会怎么想。

  但现在沈晚澄想她既然要嫁给顾瑾行,那这事就好解决了,一个孩子一个姓,也是三个姓的继承人。

  现在来看好像跟着沈晚澄姓最亏,但沈晚澄自信等孩子成年的18年时间,她能挣下不输于顾贺两家的产业。

  这个事事关孩子,沈晚澄觉得作为顾瑾行有事先知情的权利,但沈晚澄决定了,这事就算定下了。

  至于最后一条,也是沈晚澄的底线。

  虽然她和顾瑾行的结合好像只是一个合作,但只要婚姻关系存在,就应该对婚姻,对另一半忠贞。

  港岛豪门基本都被狗仔盯着,这些八卦杂志社有的小得可能只是九龙城寨的一个小破屋,就算是豪门大佬也不一定能立刻查到。

  有的杂志社决定爆出一个猛料的时候,就已经决定原地解散避免被查被报复,风头过了再继续。

  这种狗仔真的让人防不胜防。

  沈晚澄一点不想有一天成为这种八卦杂志的头条,即使是作为被出轨的可怜原配,也不想。

  所以需要在婚前就和顾瑾行约法三章,告诉顾瑾行,她绝对不允许另一半出轨,对方必须洁身自好。

  沈晚澄没写自己是因为她自信自己不是那样的人。

  至于顾瑾行为什么不提出让要求包涵沈晚澄,估计是他看不上沈晚澄的身家吧。

  沈晚澄和顾瑾行刚刚公事公办,像谈一笔生意一样谈完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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