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栖身之地,亦归处
野狗叼走是很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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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这样,路边的野狗都比人肥硕。
段宏志困倦的打了个哈欠,不以为意的摆手道:“这个点都宵禁了,外面怎么可能还有人,别一天到晚神经兮兮的,他的尸体离洞口这么近,我看八成就是被路边的野狗叼走了。”
“再说了,一个小杂碎而已,死都死了,能翻得了什么天,也省的咱们给他收尸了,现下最要紧的是找到刑家逃走的那个小子。”
段宏志拍了拍梁高成的肩膀,“行了,不早了,咱们赶紧回去睡吧,以后咱哥俩就等着扬眉吐气吧!”
梁高成看着洞口还是有些怀疑之色,但也没再说什么,收回了视线,两人离开了这一角落。
等到洞口里面彻底没了响动,石鹏这才将捂住嘴巴的手放了开来,沾染了血迹的手,在嘴巴附近的皮肤,留下了鲜明的掌痕。
乱坟场在镇外,过了宵禁的时间,路上会有巡夜的人。
石鹏不敢再多等,连忙将曹安的尸骨卷在了草席中,按提前规划的路线,通过一处狗洞去到了镇外,一路拖着草席到了乱坟场。
因为左眼看不见,又走的急切,左臂上受了很多伤,石鹏捂着自己的左臂,嘴唇抿成了一条线。
以前……
曹安怕自己受伤,总是站在自己的身子左侧。
乱坟场到处都是尸体,腐臭味熏天,所以大多数人把尸体一扔就走了,好一点的就裹一张草席,极少有好好埋在地里的。
旁边还有野狗在啃食尸体。
怕被野狗啃食,石鹏将曹安的尸首暂且放在了一处安全的地方。
选了一处还算干净的地方,将覆盖在上面的尸体挪了开来,在土地上刨出了一个足够大小的坑,将曹安的尸首放了进去。
在封土前,石鹏最后打开草席又看了曹安好一会,怕手上沾染的泥土弄脏曹安,石鹏在自己的身上擦了好久,才用自己的手将曹安睁着的眼睛合上。
曹安的脸很亮,没有一丝温度,怎么都捂不热。
石鹏也想把曹安葬在别处,但眼下只有葬在乱坟场才是最安全的。
等他赚到钱,还曹安清白的时候,就将曹安的尸骨挪出来。
按曹安说的,回他的家乡。
想到这里,石鹏压抑在内心的苦闷,终于在这一刻爆发了出来,从中午到现在,石鹏连哭都忘记了。
眼泪一颗接着一颗的砸落下来,想放声哭,又怕吸引来旁边的野狗而压抑着声音,小小的身子不停地颤抖着。
是啊,约定好要跟着你一起回家乡的。
怎么现在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他还有好多心里话没说,他还没来得及告诉曹安,不是朋友,更不是敌人,他早已在心里把曹安认定为了家人。
满腔的委屈和怨恨席卷了石鹏的内心,很长时间已经不会痛的左眼,又开始隐隐作痛,石鹏攥紧了手掌,指甲嵌进肉里也不觉得疼。
曹安怎么可以死呢?
为什么死的人不是自己!
石鹏哭了好久,竟将脏兮兮的手都哭的干净了些,石鹏在身上擦了擦,用自己的小指勾住了曹安的小指,而后眼中噙着泪水,坚定的说道:“我一定会带你回家的!”
在天色将白的时候,石鹏才终于将曹安的尸骨埋好,再拉来附近的尸首,盖在那封土之上。
看着升起的朝阳,阳光映在石鹏的眼中,却不见半分喜悦。
为了提醒自己给曹安报仇,石鹏只要看到刻有‘承景七年’的新币就会好好的收起来,放在一处隐蔽之地。
州庆镇过了几日。
那个死过人的府宅再度热闹了起来,里面住了不少人,与之前的那户主人家天差地别,大家每当经过那处府宅都会加快步子,或是绕道而行。
住进府宅中的人,石鹏都在山中见过。
段、梁两人成了那家的主人,不再叫段小狗和梁二牛,而是更名为段宏志和梁高成。
起初,石鹏想过要去报官,可是他们这样的人,别说诉冤了,还没走进公堂就会被赶出来,石鹏只好在暗中观察着段、梁二人的一举一动。
一年后,废宅中的流民,在外面干活的时候听闻,段宏志看上了一位村里的姑娘,硬要娶进府中,还拿那位姑娘父母的性命做要挟。
听闻,那个女子已经有了心仪之人,抵死不嫁。
过了几天后的一个夜晚,趁段、梁二人出门之际,石鹏趁所有人睡着的时间,通过那处小洞潜入了府宅中,想提前找到那位姑娘的房间,希望可以在那位姑娘被强行带来之时,帮助那位姑娘离开。
即便搭上自己的性命。
府宅中并没有张灯结彩挂红绸,所以石鹏也不知道那个房间在何处,没在府宅中走几步,就发现整个府宅中的山贼都没睡着,在府宅里随意游走。
石鹏以为被他们发现了,撒腿就想跑,可是却没有追赶的声音。
回头看去,他们好像喝醉了一般,走路摇摇晃晃,即便发现了石鹏,也像没发现一样。
目不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