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柄
emsp;秦韫之已经很努力在做了。
两人来到操场,他不去看方宁鼓着脸颊吃汉堡的样子,垂眼从他口袋里拿出手机。
正打开软件,听见方宁问他:“你不是说要去吃饭吗?”
“跑完再吃。”
方宁不去食堂,秦韫之也懒得吃。
先帮他跑完再说。
秦韫之:“走了。”
方宁嘴里咬着汉堡,没空说话,点了两下脑袋。
下午六点半,正是吃饭的时间,操场上都没有几个人。方宁吃着自己的汉堡,看秦韫之帮他跑一千米。
秦韫之好像真的和他不一样。
修长挺拔的身形,气质内敛安静,就算穿着五十块一整套的休闲装也很好看。
所以才没有人在背后说他。
跑步时,秦韫之将卫衣的袖子往上挽了挽,露出一截肌肉线条流畅的手臂,上面青筋微微凸显。
方宁看了一会儿,默默移开了视线。
哼,有什么大不了的。
那是他不想练,他要是想练的话,分分钟甩秦韫之半条街。
这么想着,方宁也撸起了自己的袖子,攥紧拳头,努力想要凸显出青筋和肌肉——
“方宁?”
身后忽然传来声音,方宁愣了一下,转头。
两人目光对视,对方眼眸一亮,看见真是方宁后显然非常开心。
可方宁却顿时垮下了脸,就连嘴角都耷拉下来了。
对方没有察觉到,轻咳了一声后,取下额上发带,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跟他打招呼:“这么巧。”
实际上,漆黑的眼珠子一直黏在他的脸上。
方宁不喜欢他,悄悄往旁边挪了挪,和他拉开距离。
男生:“?”
“干嘛啊。”这个小动作他发现了,顿时不爽。
听着他沉下来的嗓音,方宁立马摆手:“没有,没有。”
方宁不喜欢宋翊扬,但是有点怕他。
没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宋翊扬是s大有名的傻逼富二代。
(傻逼两个字是方宁偷偷加的。)
“……”
确实就是啊。
有钱了不起啊。
方宁最讨厌的就是有钱……人。
他很讨厌宋翊扬。
大一的时候,他刚从老家考到s市,看什么都新鲜。
宋翊扬是篮球社的,方宁去看过几次比赛,因为学姐的原因,和他认识了。
当时宋翊扬人挺好,虽然说话不好听脾气也很怪,但他给自己吃从来没有见过的零食,方宁很感谢他,还礼尚往来地在他打篮球的时候买了一瓶水过去。
可是第二天就听见他和别人说自己是土包子。
宋翊扬说他长得就那样。
虽然确实挺可爱的,但气质太土了,说他是土包子。
那不屑一顾的神情,方宁至今都记得。
更记得是,他从来没有这么说过秦韫之。
明明秦韫之和他是一个地方来的。
他和秦韫之说话的时候就很正常。
讨厌死了。
但方宁又不敢挂脸太明显。
宋翊扬脸皮好厚,都看不出自己不想跟他说话吗?像个聒噪的鹦鹉一样,在他耳边叽里咕噜,烦死了。
方宁掰着自己的手指,嗫嚅着嘴唇,有一搭没一搭,回答他的话。
宋翊扬单方面和他聊了三分钟。
三分钟之后,秦韫之回来了。
他跑完回来,看见方宁旁边坐着的人,脚步顿了一下,然后将手机还给方宁。
方宁接过来,拍照打卡,收起手机,起身走到秦韫之的身后。
还没等他对宋翊扬说出自己要走了,宋翊扬看着他们的动作,扬了扬眉:“代跑啊。”
简单的三个字,让方宁瞬间脸色变白。
代跑是违规的,如果宋翊扬举报他——
“干嘛不找我给你跑。”宋翊扬不满,但极力推销自己:“我跑一千米不到三分钟。”
两分55秒也是不到三分钟,总不能被秦韫之比下去了。
宋翊扬眼神狂热地看着他:“你这周跑完了吗?剩下的我可以帮你跑。”
“……跑完了。”方宁不想理他,把自己藏在秦韫之身后,抿着唇转头。
白皙的一截颈侧映在宋翊扬的眼中,看得宋翊扬心